2022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

作者:母基金研究中心
2023-02-27 17:04:48

本文由母基金研究中心出品,为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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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


(一) 母基金机构定义

(二) 名单调整规则

(三) 2022年名单更新


二、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机构概况


三、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入选机构分析


(一) 新成立机构分析

(二) 全名单机构总规模分析


四、 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五、 总结


附录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



近几年来,随着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发展与成熟,相对于直接投资的基金方式,私募股权母基金因其分散投资、降低风险以及高水平、专业化等特质迅速发展起来。而在连续几年快速发展之后,由于受到内部政策影响和外部环境冲击,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在2019年进入了深度调整阶段,行业内部发生了深刻的结构性变化。2020年,受到新冠疫情黑天鹅的影响,行业调整速度进一步加快。进入到2021年,中国母基金行业迎来了期盼已久的春天,母基金设立呈现出遍地开花之势。2022年,中国母基金行业进入到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阶段,母基金向精细化管理方向发展。


为了更进一步促进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解决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整体信息相对不对称、透明度较低的问题,作为一家非营利的第三方母基金研究机构,母基金研究中心从2018年初到2022年初陆续整理发布了《2017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2018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2018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2019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2019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2020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2020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2021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2021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2022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十份报告,获得了母基金行业、整个股权投资行业和监管层等的广泛关注。


母基金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秉承专业性、前瞻性和高端性的服务宗旨,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行业内同仁们的支持下获得了长足的发展。针对我国母基金行业发展过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母基金研究中心通过举办大量行业内交流活动和募资对接活动等,为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得以站在研究者的角度,广泛而深刻理解我们所在的这个行业,获得了许多十分宝贵的数据、信息和经验。


因此,面对错综复杂的行业形势和日新月异的环境变化,为了更好反映中国母基金行业的现状,提高中国母基金行业的信息透明度,母基金研究中心在之前研究的基础上,梳理了2022年中国母基金行业的发展情况和最新动向,并分析预测了行业最新发展趋势,整理推出本报告。


本报告由以下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母基金全名单编制规则以及名单更新,主要针对2022年新成立的母基金和发生的事件进行补充和调整。第二部分为对母基金全名单入选机构在2022年的发展情况进行总结。第三部分我们总结了母基金行业在2022年发展中呈现出的主要现状与趋势,同时结合政策新动向,对母基金行业在2023年的发展方向进行了预测。


01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是母基金研究中心考虑到行业内部存在信息交流不对称、信息获取成本过高的问题,对中国母基金行业内的机构进行尽可能完整的梳理后,汇总编制而成。以下,我们对中国母基金全名单的编制方法进行进一步阐述,同时结合2022年新成立的母基金和母基金行业发生的事件对母基金全名单进行更新。


(一) 母基金机构定义


为了区别私募股权母基金与其他类型的私募股权基金机构,母基金研究中心对“母基金”的定义为:1、母基金银行账户到账的资金不低于五亿人民币;2、已经投资过至少三支基金;3、需要对外投资基金,而非仅投资于与母基金自身强关联的基金;4、有专门的母基金管理团队且不少于五人;5、已在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备案,全部为自有资金的除外。


我们认为,S基金也是母基金的一种。母基金研究中心对“S基金”的定义为:1、从基金的投资者手中收购基金份额或企业股权的母基金;2、有专门的S基金管理团队;3、S基金的存续管理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4、已在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备案,全部为自有资金的除外。


在对母基金定义的基础上,母基金研究中心对“市场化母基金”的定义为:1、没有返投地域的限制;2、没有投资狭窄行业的要求,未对基金投资标的进行非市场化的限制。所谓“狭窄行业”,是指并不能出现较多上市公司或发生较多并购行为的行业。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如果母基金仅要求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注册在当地,而没有返投地域限制或没有投资狭窄行业的要求、或未对基金投资标的进行其它非市场化的限制,则仍然认定该母基金为市场化母基金。母基金研究中心将市场化母基金之外的母基金定义为政府引导基金。


对于既拥有市场化母基金业务,又同时管理政府引导基金的机构,按照两类母基金业务中比重相对较大者归类。


对于母基金尤其是政府引导基金所在省市的认定,优先考虑政府引导基金出资政府所在地,兼顾考虑母基金管理机构所在地。对于国家级母基金的认定,母基金研究中心主要有三个标准判断:1、由财政部直接出资的母基金;或:2、由党中央、国务院组成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直接参与或指导的母基金;或:3、母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往上穿透两层后,股东为党中央、国务院组成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或更高级别。


(二) 名单调整规则


当母基金或母基金管理公司有特殊事件发生时,我们需要对母基金全名单做出必要的调整,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母基金管理职能停止:当母基金管理机构不再受托管理母基金超过一年时,将其从名单中剔除。


母基金清算:当母基金发生清算时,则在清算后将其从相应的名单中剔除。


合同变更:当母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更时,将该母基金从相应的名单中剔除,并将变更后的基金视为一支新成立的母基金,当满足相应条件时,再将母基金重新纳入全名单。


母基金管理机构发生重大违规违法事件:对存在违规违法事件的管理机构所管理的私募股权母基金从名单中剔除。在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之后,如果公司在一定时间内正常运营,则将母基金重新纳入名单。


(三) 2022年名单更新


为了动态全景式反映中国母基金行业发展动向,我们基于《2022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中公布的名单,在本次报告发布前对母基金全名单进行了更新。


首先,我们根据母基金研究中心对母基金管理机构的定义,整理了2022年公开资料中涉及到的发起或成立的政府引导基金和市场化母基金,并基于符合母基金研究中心定义的标准从中筛选出了部分母基金,加入中国母基金全名单。


其次,根据媒体的公开报道及母基金研究中心召开的会议、活动过程中的信息,我们发现一些产业集团或投资机构,开始或已经在实质上开展了母基金业务。在编制中,我们将符合母基金规模定义的此类机构也列入母基金全名单。


最后,部分母基金,尤其是政府引导基金存在管理机构组织架构调整、所管理母基金名称变更,或是原有引导基金资金整合补充后设立新引导基金,或是管理机构不再受托管理母基金的情况,对此我们经过比较详细的调研,尽量按照母基金实际运作机构的情况对名单进行了调整。


在母基金规模方面,由于受到地方财政收入或政府投资方向转变影响,部分政府引导基金实际在管或计划规模受到影响;同时部分母基金因涉及违法违规事件,我们在进行统计时也对此两类情况进行了充分考虑并据此对名单内信息作出适当删减和针对预计规模的减计。


02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机构概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母基金全名单共包括350支母基金,在母基金数量上比初次统计的2017年年末增加73支,比2018年末减少39支,比2019年末增加41支,比2020年末增加77支,比2021年末增加60支。出现比2018年末母基金数量减少的情况主要是由于在统计中,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对前文提到的不再受托管理母基金的机构与引导基金整合的情况进行了删减与调整。


350支母基金中,包括政府引导基金258支,总管理规模达到36067亿人民币,相对2021年底统计的在管规模增长28.69%;市场化母基金82支,总管理规模9469亿人民币,较2021年底统计的在管规模增长12.62%;以及S基金(只做S基金并无正常母基金业务的机构)10支。全部350家母基金目前总管理规模达45681亿元,相比2021年底增长24.82%。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详见附录。


03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入选机构分析


(一) 新成立机构分析


2022年,新发起成立的母基金共113家(其中已确认设立的共76支),没有新的国家级母基金成立。由于部分2022年新发起的母基金暂未设立完成或开始正式投资,因此暂未列入2022年中国母基金全名单,不计入母基金在管总规模,但已计入2022年中国母基金计划管理总规模,此部分母基金名单详见附录(九)。


在这些新发起的母基金中,市场化母基金10家,政府引导基金103家。新发起母基金规模共5473亿,其中市场化母基金规模764亿,政府引导基金规模4709亿。


综合统计2022年的新成立母基金,我们对新成立母基金情况进行了分析。图1为2021年到2022年全国各地新发起母基金数量和规模情况统计。


图1 2021年至2022年新发起母基金数量和规模情况


注:本次报告根据实际调研情况,对新发起母基金历史数据进行了调整。


我们可以很直观地从图1中看出,2022年相比2021年,新成立的引导基金在数量上以及规模上均出现了大幅增长。2022年下半年新成立引导基金的规模较上半年相对有所减少,但总数量和总规模仍维持在较高的水平,远超2021年。


2022年,从省市到县区,各级政府纷纷拿出“真金白银”,大手笔投入设立引导基金。其实,相比前两年,2021年引导基金的设立就已经出现遍地开花之势,在此基础上,2022年延续了这一趋势,并呈现出两个新特点:规模更大,许多目标百亿级、千亿级引导基金设立,各地区纷纷设立整合而成的大型综合母基金;从设立主体来看,2021年以省会城市与地级市为主,2022年省级、市级、区县级引导基金百花齐放。这反映出资本招商的重要性正在深入各级政府管理者的意识,母基金这一发展经济行之有效的手段也已经得到越来越多地方的认可,其引领产业发展的作用正在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


市场化母基金方面,2022年新成立的市场化母基金数量与规模延续此前的低迷表现,并进一步下滑。尤其是民营市场化母基金,由于周期长、双重收费等问题,自2018年资管新规后持续面临募资难的问题,目前市场上现存的民营市场化母基金已寥寥无几。


图2为2022年新设立母基金分地域情况统计,可以发现,分地域来看,2022年,26个省级行政区均有新设立的母基金,这也意味着超过70%的省级行政区均有新增母基金,中国母基金行业呈现遍地开花之势。并且,新设母基金所在的地域范围更广,如贵州、新疆、甘肃、云南等地区均有新设的母基金成立。


2022年,江苏省和安徽省在设立母基金数量和母基金规模上处于领先地位。江苏省的引导基金已经“下沉”到县域,各区县级母基金十分发达,2022年江苏省新增母基金主要为地市及区县级母基金。此外,江苏作为全国股权投资市场活跃的地区,十分重视创投生态的培育,国资市场化母基金发达,S基金相关交易也非常活跃,不少S基金选择在江苏设立。安徽省向来十分重视资本招商,重视利用母基金和创投的力量助力产业发展。2022年6月发布的《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中明确省级财政出资设立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引导基金每年新增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00亿元,连续5年,形成不低于500亿元的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在引导基金下设三大基金群16支母基金:即主题基金群、功能基金群、天使基金群,各基金群分别以“母子基金”架构运营,通过逐层撬动社会化资本,最终形成总规模不低于2000亿元的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


湖北省同样表现突出,2022年1月,长江产业集团在原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的基础上,重组扩容设立规模100亿元的长江创投基金、400亿元的长江产投基金,通过两支母基金引导放大设立5000亿元的各类基金,助力湖北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外,广东省、福建省、山东省、江西省、四川省、浙江省均有不少百亿级别母基金设立,这些省份已经在推出更多地区性针对更强、更适合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的政府引导基金,如集成电路、新基建、绿色低碳等产业母基金,在天使母基金方面也有所发展。


图2 2022年新设立母基金数量分地域统计情况


(二)全名单机构总规模分析


从实际在管规模看,截至2022年12月底,中国母基金在管规模(含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母基金与S基金)45681亿元,其中政府引导基金36067亿元,市场化母基金9469亿元。


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2022年在管规模相较于2021年底的增速达到24.82%,该增速延续了高增长的态势,在中国母基金总体在管规模基数已较大的情况下维持超24%的增速实属不易。


图3 中国母基金总体在管规模(亿元)趋势及年同期增速


从计划管理规模角度来看,截至2022年12月底,中国母基金计划管理总规模(含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母基金与S基金)为50643亿元,突破五万亿大关,比2021年底增加8856亿元,增长21.19%。其中政府引导基金计划管理规模为40304亿元,市场化母基金计划管理规模为10089亿元。


图4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机构预期规模(亿元)变化情况


地方层面上,从存量角度分析,政府引导基金受地方政府政策和地方经济发展总体水平的影响相对更为明显。北京、广东、江苏和上海因其相对市场化的营商环境、更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更强的政府政策支持,在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数量上显然占优。并且可以发现,地区内发展均衡的省份,其政府引导基金的数量相对较多,因为只有更均衡的地域经济发展,才能支持地域之间的良性竞争,从而带动更多的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


而市场化母基金则更加受到当地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影响,排名靠前的北京、江苏和上海都是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领先省份,同样也是股权投资市场交易比较活跃的地区。也正因此,当前母基金行业新兴的发展热点S基金交易多活跃在这些地区。


总体来看,经济发达的省市依然在母基金设立规模上保持领先。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最为活跃,中西部地区也迎头赶上。


图5 各地母基金累计实际在管规模及预期规模情况

(单位:亿元)



04 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根据母基金研究中心的观察和调研,从业人员普遍认为2019年以来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进入了深度调整期。在连续几年高速发展之后,从2018年开始,中国母基金行业面临金融监管加强、银行保险资金受阻的客观情况,投融资规模都有一定收缩。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行业基本延续了之前的政策环境,由于2020年初新冠疫情的冲击,受到经济环境影响,在下行的经济周期之下投融资相比之前又有了进一步收缩,行业近乎冰冻。不过,从2020下半年至今,随着各项政策利好,母基金行业出现了“回春”之势,尤其是进入到2021年,各地方母基金设立出现高潮,2022年也延续了这一趋势。


以下,我们结合母基金研究中心的研究成果,对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发展现状进行梳理,对当前行业发展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与挑战进行分析,同时对接下来一段时间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发展趋势做出判断。


1.各地持续加码资本招商、股权财政,设立大型母基金


母基金作为股权投资行业的“源头活水”,是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的关键推动力量。2022年,以母基金为首的各类LP继续加大投资布局力度。母基金设立持续遍地开花,多地纷纷通过对现有存量优化整合或新设立的方式,成立了大型综合性母基金,百亿级、千亿级母基金频现。


“种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目前,土地财政随着房地产需求见顶已经开始出现缺口,国有资本经营状况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取得明显成效,在国家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转换的时代窗口,股权财政逐步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为优化融资结构进一步指明了方向。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更加能够促进科技、资本和产业的高水平循环,才能为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产业结构优化、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新任务保驾护航。


“股权财政”本质上是以国资为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产业。股权财政不仅能给资本市场带来更加充裕多元的资金支持,而且还能催生更多制度优化下的宝贵投资机会。2022年,各地“资本招商”、“基金招商”开展得如火如荼,以基金撬动资本,以资本导入产业,以此引进一批优秀企业,对当地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起到带动作用。作为发展资本招商的重要手段,母基金与创投行业正在受到多地政府的重视。


如深圳,2010年,深圳市发起设立市政府引导基金,创新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发展方式。这是一支千亿级政府引导基金,注册资本1000亿元。2022年,深圳的引导基金不断探索市场化管理机制,并走在各地区的前列,如放宽返投比例要求、提高出资比例等。截止2022年12月,深圳市引导基金已与9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合作,共参股子基金145支,子基金总规模约4700亿元,投资项目数量超3000个,子基金已投企业上市270家、独角兽企业194家、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189家。


如安徽,2022年7月,安徽省国资系统新兴产业发展基金、产业转型升级基金、碳中和基金、工业互联网基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战略投资基金,7支基金集中揭牌。这7支基金中前6支为母基金,1支为直投基金,基金总规模超过400亿元,力争形成总规模1000亿元以上的基金集群。2022年10月,安徽省省长王清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组建设立等有关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他强调,加大政府扶持鼓励力度,拿出最大诚意邀约全球高端市场化基金来皖落地,鼓励支持市场化基金在皖发展壮大,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激发市场活力。


上海市2022年在母基金行业的表现也十分突出,重磅母基金接连设立:2022年12月14日,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正式揭牌成立,母基金目标总规模500亿元,首期规模200亿元,重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上海市重大任务,加快国资布局优化和战略性产业培育,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11月11日,上海引领接力行健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设立登记,标志着上海引领股权接力基金运营工作正式全面启动。该S基金总规模100亿元人民币,首期30亿元,主要围绕数字经济、先进制造、医疗健康、消费服务等行业开展投资。


目前,政府引导基金已经基本成为地方招商引资的标准配置和产业升级“核武器”,可以预见的是,各地政府势必会越来越看好与重视母基金的作用,出于政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政府扶持下的母基金也将更易带动各路资本一路紧跟,在战略引领和创新经济中发挥“风向标”和“滚雪球”效应,从而推动创投与产业发展,创造多方共赢。上述多地的成功经验也告诉我们,政府应当投资于流动性,投资于资金的良性循环,让政府投入有效周转起来,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和引领作用,吸纳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其中,这样才可能对产业培育提供持续的支持,并加大支持力度和强度。若想重视发挥国资的引领作用和放大功能,就要善于做母基金、甘于做LP,并且联合市场上的头部基金、专业基金。


2.母基金行业产业化、专业化特征明显,“基金矩阵”兴起


2022年,多地加快构建完善的省市县多层次引导基金体系。根据不同地区的区位禀赋,设置专业化、产业化的引导基金,推动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集群成为政府引导基金的重要目标。2022年,从国家级产业基金到省级、市级甚至到区县级,各级政府成立了数量庞大、规模巨大、类型繁多的产业基金,从北京、上海、深圳等超大城市,到中西部地区欠发达地区的中小城市,你争我赶、此起彼伏、遍地开花。众多产业正在不断兴起发展,电子信息、半导体、生物医药、基础设施、航空航天、元宇宙、预制菜、数字经济等市场都机遇重大。


例如,作为母基金和创投发展的热土、VC/PE的首选落地城市之一、素有“最强地级市”之称的苏州在培育产业方面的规划十分明确,聚焦四大产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生物医药)构建创新集群,并因地制宜优化创新集群布局。2022年年初,苏州市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大会召开,在金融支持创新方面,苏州在2021年设立的60亿元天使引导基金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十四五”逐步设立市本级出资200亿元,各板块300亿元,吸引社会资本1500亿元以上,资金总规模超2000亿元的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基金。


而今,政府推动产业投资的逻辑也正逐渐从扶持单一的国资投资平台、单一基金,向推动打造基金群“航母舰队”转变。这背后反映了引导基金对引导市场资源发展产业、招商引资上向专业化、市场化方向的转变。自2022年末至今,各地争相设立打造矩阵化的“基金集群”,千亿级基金丛林频现,“基金矩阵”概念正在兴起:


  • 2022年12月21日,深圳市“20+8”产业集群基金总体规划正式公布。深圳市引导基金将统筹设立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的“20+8”产业基金群,打造新千亿基金群。深圳“20+8”产业基金群按照“一个产业集群至少有一支基金配套支持”的理念,由深圳市引导基金公司负责运营,将由市、区引导基金联合出资,分类分批逐步设立,联手社会资本打造一个近千亿规模的产业基金集群。与此同时,深圳市各区正在相继推出发展创投的重磅举措,千亿级基金矩阵并非夸张,其各区已形成打造产业基金集群的合力。这是一大创新之举,将在全国范围内起到示范性带动作用。


  • 2023年1月28日,陕西西安宣布建立总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的重点产业链基金集群,带动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规模超过3000亿元。


  • 2023年1月31日,浙江经信厅发布《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简称《行动方案》),其中透露,浙江将推出迭代产业基金3.0版,设立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现代消费与健康、绿色石化与新材料等4支产业集群专项基金和1支“专精特新”母基金,每支基金规模不低于100亿元,分期设立。


我们预计,2023年,相关的专业化、产业化、规模化的“基金矩阵”会陆续涌现,推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


3.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密集请“外援”,委托专业机构管理


2022年,母基金行业进一步精细化发展,引导基金对绩效考核、市场化管理等做出更专业化的要求。


(1)运作机制规范化,招募专业化管理人


自2022年以来,多地省市引导基金都开始逐步探索市场化运作的决策机制,弱化政府干预,择优选取投研能力强的管理人,放权给专业的市场化管理团队运作引导基金,提高管理效率和专业能力,同时简化冗余的手续流程。各地引导基金频频请“外援”,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对管理人的信任和充分授权是双方合作的关键。


母基金研究中心关注到,许多母基金发达地区的专业管理模式正在向外地输出,密集担任外地母基金的“管家”:


  • 2023年2月,龙岩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正式投入运作。据悉,龙岩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由龙岩投资集团与厦门金圆集团合资成立的龙岩金岩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总规模不低于50亿元,首期注册规模为10.1亿元,将聚焦精准招商,充分发挥母基金引导作用,推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此外,将深化山海协作,充分发挥厦门金圆集团的产业优势、管理优势、品牌优势,以母基金为抓手,打造龙岩特色产业基金生态圈,并将打造专业团队,认真学习厦门成功的产业基金运作经验,努力培育本土化的优秀基金运作团队。


  • 2022年11月底,绍兴市产业基金委托管理协议签约仪式在浙江绍兴举行,绍兴市产业基金作为地方产业引导基金,委托深投控资本按市场化方式运作,首期规模为150亿元人民币,是深投控资本管理的第一支地方区域性引导母基金。


  • 2022年9月,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郑州天使母基金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正式接管郑州天使母基金。深圳天使母基金由深圳市引导基金出资成立,目前规模100亿元,是国内规模最大的天使投资类政府引导基金之一。郑州天使母基金规模为50亿,是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天使风投行业有关规划的具体落地措施。


  • 2022年7月,财通证券宣布,经过两轮激烈角逐,财通资本在众多投资机构中脱颖而出,成功中标临海100亿元产业母基金管理人。据悉,临海市产业母基金成立于2021年12月,是由临海市政府设立的具有政策性和引导性同时兼顾效益性的基金。


  • 2022年2月揭牌成立的管理规模达100亿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也采取了公司制的组织形式,功能定位为省级政府引导母基金,并由银河证券私募股权投资全资子公司银河创新资本担任管理人。


  • 2022年2月,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基金与元禾辰坤举行河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作签约仪式。作为河南省“十四五”期间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承接主体,河南投资集团委托汇融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引入元禾辰坤作为共同合伙人,合作设立河南省创投引导基金。未来双方将以此为平台,专注投早投小,吸引国内知名投资机构,重点投向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生物医药、新一代人工智能、网络安全、智能传感器和5G等新兴产业。据了解,此次合作是元禾辰坤跨区域发展的首次尝试,也是元禾辰坤在中部地区发展的原点。元禾辰坤将充分嫁接河南投资集团和汇融基金的投资优势,结合河南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河南,促进河南股权投资行业发展,推动河南产业转型升级。


当前,引导基金逐步迈入规范化发展的阶段,市场化成为引导基金发展的关键词。政府引导基金正进入存量优化阶段,对基金精细化管理、运营效率提升做出更高要求,而以市场化倒逼政府引导基金变革是未来趋势:通过与专业化的基金管理人合作,出资撬动社会资本设立专项基金,实现专业投资管理团队、资金与企业在市场机制下的合作,吸引资金投入到市场上的实体企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企业创新发展,这就是政府引导基金的市场化运作模式,而且是经过实践检验了的市场化模式。


(2)建立成熟健全的管理人筛选模式


近年来,许多政府引导基金开始不断完善子基金管理机构候选人的遴选机制和评估考核体系,投前尽调体系日臻完善,有的甚至借助外部中介组织来辅助决策。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许多母基金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动态数据库,覆盖GP的业绩数据,涵盖了其已投项目的历年估值变化。在GP管理人的筛选上,已有母基金建立GP通用指标及分类指标体系,从多个维度对团队、投资策略、体制机制进行评价,对历史业绩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以及交叉验证。


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这种搭建GP和项目大数据库的做法可供业内借鉴,以建立准确度高、体系化的数据库系统,作为业绩判断的基础,有助于健全GP指标评价体系。而对于新设立的政府引导基金,则可以采用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架构,引入经验和业绩丰富的市场化母基金管理人具体操盘。


(3)构建更合理的目标体系,建设完善容错免责机制


2022年出现的一项明显趋势是,越来越多的引导基金摒弃以往简单粗暴的KPI指标,制定了更加合理的目标体系,并建设完善容错免责机制。


例如,许多政府引导基金在管理中逐渐重视坚持长期主义,重塑战略方向、目标体系和商业模式,重塑业务逻辑、投资模型、组织架构和能力体系,完善多目标业务逻辑模型,构建政策性目标与财务目标统一平衡指引。


过往以政策目标为主的基金业务模式与市场化基金管理人效益最大化的业务模式存在一定冲突,越来越难以适应资本市场的发展要求。在此背景下,一些引导基金构建了“地方政府出资不限制投资地域,同时帮助地方政府精准招商、完成返投任务”的模式,最大程度避免了GP的投资模型变形,避免GP做出“交作业式”的投资决策。


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以区域导向为中心的目标指引会加大扭曲GP的业务逻辑和执行动作,而以产业导向为主的目标指引模式将提高GP的能动性,实现双赢。在具体操作上,应加强基金差异定位与管理,均衡地区政策效应与经济效益,对政府引导基金的招商属性和财务投资属性应做出泾渭分明的界定,并按不同的功能和目标定位进行差异化管理和考核。


在容错免责方面,2022年6月8日,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推广“科改示范行动”经验、强化科技创新激励专题推进会,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在会上表示:要建立完善合规免责清单,进一步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各中央企业、各地国资委要坚决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加快建立科技创新方面的合规免责清单,或在已有的经营投资免责事项清单中补充完善相关内容,明确具体免责事项、范围标准、实施程序等。在依法依规、权责匹配、勤勉尽责、未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前提下,对未达到预期目标、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可免予追责,充分宽容探索未知过程中的失败,支持国有企业家和科技人员甩开膀子大胆闯、心无旁骛干科研、一心一意搞创新。


而此前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国家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南方科技大学代理副校长金李在接受采访时亦表示,股权投资有着复杂、灵活、非标准的投融资需求,不能简单套用传统监管方式,需要采取差异化监管,保持最低限度的必要监管,保护市场自由竞争机制,避免过度监管抑制行业活力。


母基金研究中心一贯认为,国资基金中尽职免责与容错机制的设置至关重要,尤其是对种子期、初创期投资而言,这类机制的完善有利于天使基金更好发挥投资积极性,更好践行“投小、投早”,支持创新创业。


早在2016年,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并提出要“强化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对种子期、初创期等创业企业的支持,鼓励国有创业投资企业追求长期投资收益。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有创业投资管理体制,完善国有创业投资企业的监督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和股权转让方式,形成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国有创业投资生态环境”。国务院办公厅也在2018年的《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中提出要“针对地方股权基金中的种子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设置不同比例的容错率,推动种子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企业发展早期”。


然而,过去几年中,部分政府引导基金在容错与尽职免责等方面仍设立了较为不合理的规定,或虽然规定了相关机制,但缺乏明确的细则,而多以原则性要求为主,导致国资投资主体对不确定性的规避过高,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较差,这并不利于对社会资本的撬动与引导。


近两年,类似的情况已大大改善。母基金研究中心注意到,当前,引导基金的容错免责机制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母基金研究中心对公开资料的整理显示,已有多地的母基金在容错机制方面做出先进的探索,其中较为典型的如下:


  • 《苏州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中提到,只要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国资监管制度的禁止性规定、谋取私利或不符合规定流程等情况,对因国家政策调整或者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变化,工作未达预期效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天使投资,严格遵循投资决策流程,由于客观情势变化、行业风险等客观情况发生亏损或者未实现资本运作目的的,在全国无先例可循或者政策界限不明确而发生偏差,发生市场(经营)风险,因先行先试而出现失误或者未达到预期效果的,以及整个生命周期中单个子基金或者所投个别项目造成投资亏损的,对管理公司管理人员和投委会人员不作负向评价。


  • 2022年2月,浙江省财政厅出台《省产业基金投资运作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保护相关工作人员敢于担当、积极履职,营造改革创新、支持实干的良好氛围,着力破解“不敢投”“不想投”等问。这是国内第一个出台并公布详细尽职免责工作指引的引导基金。


  • 2022年6月,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郑州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为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在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举措及业务、国有资产投资业务等创投工作中,虽未达到预期投资效果或产生亏损,但属于严格遵循投资决策流程、由不可抗力或市场失灵导致,且个人没有谋取私利或重大过失的,按照尽职免责原则处理。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免予追究责任或者从轻、减轻处理。


(4)建立让利机制与市场化薪酬体系


当前,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一个明显的趋势是,多地开始在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中设置或出台相关政策建立让利机制,对投资机构募投管退各环节予以奖励。母基金研究中心梳理部分典型条款如下:


  • 2022年4月份深圳发布的《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深发展,并出台了具体规定对风投创投机构在深落户、重点风投创投机构发展、风投创投投早投小投科技、天使投资、空间保障和人才奖励等设置了相关的奖励措施。


  • 2022年4月份武汉发布的《关于打造中部地区风投创投中心的若干措施》对投资机构“募投管退”全链条进行奖励,针对募资环节,按机构实缴资本给予落户奖励、募资奖励;针对投资环节,按机构投资行为给予股权投资奖励、投早投小奖励、并购重组奖励和投资招商奖励;针对管理环节,对机构高管给予人才奖励;针对退出环节,支持设立S基金,鼓励企业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并对机构和持股平台给予经济贡献奖励;此外还加大创投引导基金投入,放宽引导基金返投要求,优化管理机制,建立让利机制,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新兴产业;鼓励国有企业参与风投创投,探索开展核心团队持股、员工跟投机制和容错机制试点,进一步激发国有创投活力,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


  • 2022年4月份长沙发布的《长沙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创投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表明,若子基金返投金额达到母基金出资额的1.5倍且子基金有超额收益时,母基金使用应享超额收益的25%奖励子基金管理人及社会资本出资人,子基金投资长沙的金额在基础投资额的基础上每增加1%,母基金超额收益奖励比例提高0.5%,奖励比例最高不超过母基金应享超额收益50%;而5月份发布的《长沙高新区第一批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则提出,长沙高新区设立的总规模20亿元的天使母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出资国内外知名天使投资机构设立的子基金,出资比例最高可达40%,最高可全额让渡超额收益。


在全世界范围看,科技企业成长早期阶段,政府往往需要让利和容错,在出资LP时,不管是母基金还是子基金,政府往往不会强求高额回报。此前中科院创投董事长吴乐斌亦表示,对于政府投资基金来说,政府和国有资本要有开放的心态、容错的机制、让利的胸怀,在履行引导和监管职能时要警惕思维僵化和行为固化,更不能出现错位和越位。


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设立完善的让利机制与市场化的管理人员薪酬体系,有利于各地方母基金与创投的快速发展,从而推动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构筑起科创发展的独特竞争力,培育更多具有支撑的高成长性企业。


4.券商系力量在母基金行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22年5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 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提出“鼓励证券公司设立私募资产管理产品,通过私募基金子公司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设立私募基金产品,对接相关企业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


而2023年1月,证监会又修订并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范性文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表示,资管规定发布实施以来,行业发展和市场形势发生了一定变化。一方面,实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需要更加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源配置功能,引导资本更多投向实体经济。另一方面,有必要及时总结规范整改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持续巩固《指导意见》实施成效,坚守直接融资本源,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此次修订对私募股权资管计划分期缴付、扩募、费用列支、组合投资等规制进行一系列优化,有利于私募股权资管业务投早、投小,利好其参与创业投资和并购投资。某券商私募人士也表示,这是重大政策利好,监管上趋于国民化待遇,能够让券商私募子真正参与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浪潮中去。


关于券商私募,自2007年券商直投业务开展试点迄今已有10余年,券商直投业务正在步入快速发展成熟期。而在2016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将券商直投明确区分为“私募基金管理”和“自有资金另类投资”,直接吹响了券商直投全面向券商私募子公司转型的号角。


按照规范要求,自有资金在私募基金子公司或其下设管理机构设立的单支私募基金中的投资不得超过该支基金总额的20%。券商直投被砸掉了“金饭碗”,开始探索市场化道路。


在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行业,券商私募管理公司主要是以母基金管理人的形象出现的。比如最知名的券商系母基金管理人——中金资本,就是来源于中国最知名的券商之一中金公司,其下管理了多支政府引导基金与市场化母基金,包括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


2022年,券商系在母基金领域可谓动作频频:


  • 2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正式揭牌,自贸港基金管理规模为100亿元,由银河证券私募股权投资全资子公司银河创新资本担任管理人,基金组织形式为公司制,功能定位为省级政府引导母基金。


  • 7月,财通资本成功中标临海产业母基金管理人,据悉,临海市产业母基金是由临海市政府设立的具有政策性和引导性同时兼顾效益性的基金,总规模100亿元,首期规模达30亿元。


  • 8月,据华安证券子公司华安嘉业消息,公司近日正式收到安徽省科技厅发来的中标确认函,获得安徽省人工智能主题母基金管理机构资格,成为省十大新兴产业主题基金群中首家确定的主题母基金管理机构。


  • 8月,由兴业证券全资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的莆田市兴莆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完成工商设立登记。莆田产业母基金目标形成100亿元的母基金集群,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定位投资于主题型子基金及功能型子基金。母基金研究中心特别注意到,莆田产业母基金对单支子基金出资比例最高可达50%。


  • 9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母基金正式启动,母基金的管理人为金石投资。金石投资由中信国际资产和新华创投出资组建,配合和支持内地、海外机构按照开发性金融指导思想和经营观念进行跨境投资,并将跨境项目和优势项目落地珠海。目前已完成首期等值100亿人民币资金募集工作,争取在年内扩大至50亿美元等值规模。


  • 11月,民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设立的50亿规模产投母基金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该基金由民生股权基金担任基金管理人。


  • 12月,盐城招商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母基金完成工商注册,该基金规模20亿元,由盐城市产业投资母基金出资引导,招商致远资本、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及黄海金控集团所属汇创公司共同参与设立,基金采用双GP模式,基金管理人为招商证券旗下招商致远资本,汇创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参与管理。


券商自身发起设立的母基金也十分活跃,如国泰君安母基金,已正式进入投资期。按照计划,国泰君安母基金目标规模500亿元,分期分批设立,首期规模80亿元,定位为具有投资银行特色、服务于国家战略和深耕产业的市场化母基金。自2021年以来,国泰君安母基金已悄然出资超30亿元:天眼查显示,国泰君安母基金已出资了上海生物医药基金、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元禾原点、博裕资本、不惑创投、武岳峰资本、考拉基金、博远资本、硅港资本等。


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券商私募管理公司将从简单的母基金管理人,向市场化母基金发起人+管理人角色发展。券商私募公司也将成为中国VC/PE行业重要的专业化力量,未来将有更多券商发起设立科技等专业化领域的母基金和直投基金。


5.母基金越来越看重GP的产业资源与服务能力


当前,从母基金来看,政府引导基金会越来越趋向于以资本招商、基金招商作为重点工作,市场化母基金方面无论是国资还是民营均日渐式微,从数量和规模上难以和政府引导基金相比。在此背景下,“投早、投小、投科技”愈加受到重视,支持天使类子基金的举措频现。


关于GP的挑选标准,母基金研究中心通过走访调研多家母基金发现,母基金更偏好拥有产业资源和产业服务能力,以及在某一垂直领域深耕、具有差异化和突出能力的GP。母基金管理人希望GP是相对聚焦的,对于某一个特定的产业领域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发展脉络、逻辑都非常清晰,能够对未来有一个清晰的判断;同时他们会重点关注GP是否拥有丰富的项目储备与项目发掘、把控、招商引资的能力和GP能否与LP形成良性的业务协同作用。


除了业绩之外,LP还看中GP结合自身优势打造具有特色和持续输出能力的生态赋能体系的能力,即通过整合资源、提供差异化服务,为LP创造独特价值的能力。大环境下,这将为GP带来更多的要求和压力,促使其不断修炼内功、积累资源、优化服务。


6.S基金市场快速发展


自2021年以来,S基金这个在中国尚处于早期阶段的业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关键性机遇。S基金因其规避J曲线效应、加速现金回流、降低“盲池”风险、投资高透明度组合、采用分散化策略配置资产、能够穿越经济和市场周期等特点,吸引了各类投资者的青睐和关注。


我们关注到,2022年已有国家级引导基金通过S基金的方式实现转让退出:3月,据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消息,经中投建华(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子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并报科技部、财政部批准同意,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转让退出该子基金。


2022年以来,中国的S基金市场持续向好。随着市场对S交易的认可度上升,入局玩家逐渐增多,S市场交易主体也趋向多元化。市场化母基金、政府引导基金、银行、保险、信托、地方国企和产业集团等,也逐步开始了对S基金的布局。


  • 2022年3月,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同意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2.72%的基金份额,成为国调基金新增合伙人,放弃上述事项涉及基金份额的优先受让权。这标志着银行理财子公司正在陆续进场S基金。


  • 2022年7月,上海首支百亿S基金成立——上海引领接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一期(有限合伙)宣布落地浦东,总规模100亿元,首期30亿元,管理人由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旗下的上海孚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中保投资、中银理财以及交银国际为S基金核心意向投资人,上海国投、浦东引领区基金为基石投资人。


  • 2022年9月,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6家单位联合最新发布的《关于支持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便明确指出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其中,上海市国资委支持部分国资公司新设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或增加S基金的投资策略;上海市财政局支持政府投资基金通过份额转让平台实现有序退出;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QFLP试点机构积极探索跨境份额转让业务,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性协会与上海股交中心加强合作等。


  • 2022年9月,重庆信托旗下S基金业务——“星辰扬帆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功发行。此次重庆信托推出的S基金产品,用以受让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持有的合肥梵宇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简称梵宇创投基金)的存量份额。


  • 2022年12月,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中保投资-元禾辰坤股权投资计划”,投资元禾辰坤管理的母基金二手份额4.3亿元。该计划通过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场内竞价方式受让浦发银行理财资金转出份额。这标志着行业首支投资S基金份额的资管产品发行成功。


目前,S基金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仍然面临着诸多挑战,距离成熟稳定的市场还有较长的路要走。长期来看,S基金的发展会更加多元化,为此,需要建立整体的行业生态系统,完善前期的宣传推广工作,帮助LP去了解私募股权二级市场的好处与其对行业发展的帮助。同时,需要扩大中介服务商方面的发挥空间:当前国内市场发展比较慢,中间商对提高交易效率发挥的作用有限,而随着市场的发展成熟,中间财务顾问的角色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帮助整个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当前,全国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已在北京和上海开展,广东、浙江和江苏等地各地政府也纷纷出台支持政策,并提出探索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转让平台试点。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随着越来越多的本土S基金设立,随着更多S基金交易平台的建设完善,中国私募股权二级市场正在迎来关键性的机遇。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支持政策帮助S基金交易业务高效优质的发展,成为S基金发展的坚强后盾。我们预计,今后3年内,中国各地方政府将会设立更多的S基金交易平台和S基金,但就S基金的规模而言,由于基数很小,短时间内很难形成大体量,但增长速度将会很快,覆盖范围更加广泛。


目前,LP份额转让是国内最主流的S交易类型,而GP大多处于观望阶段,随着S市场的发展成熟,S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交易架构的不断完善,我们期待看到未来更多市场主体主动通过接续基金等多元化方式参与其中,实现对优质资产的更长期陪伴。


7.LP主体进一步多元化


近年,为了促进经济复苏,国家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方面逐渐放松,母基金行业在资金渠道方面也不断迎来“放水”利好,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资金紧张的局面有望逐步缓解,其中,银行理财、险资、上市公司、信托等主体正成为中国私募股权投资LP领域越发重要的参与者。


(1)银行资金


202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依法依规与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年底,银保监会进一步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强调“支持商业银行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出资创业投资基金、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等”。


在中办、国办给予的明确政策信号下,近来,银行系资金在股权投资行业动作频频。进入到2022年,银行系在母基金行业的作用愈发重要:2022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要探索银行机构与外部股权投资机构深化合作,开发多样化的科技金融产品。


2022年3月,中银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银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母基金的议案》,中银证券全资子公司中银资本拟参与投资由中国银行实际控制的中银投私募基金担任普通合伙人、管理人的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母基金。公告提到,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母基金目标规模预计300亿元,其中中银资本拟出资7亿元。主要关注低碳能源、高端装备与高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民生科技领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对前述领域的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据了解,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母基金是中国银行支持国家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银行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的重要布局。


(2)险资


自2020年下半年“开闸”以来,险资成为VC/PE眼中的“大金主”,GP们密集拜访各家保险资管。规模数十万亿的险资,正不断发力股权投资。


由于险资庞大的资金体量,险资也会作为LP以私募基金管理人(GP)为桥梁去实现股权投资,也会去投资母基金,对于PE/VC和母基金的募资来说是重要的LP群体。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股权创投基金与保险资金合作已初具规模、逐年增长,近三年获得保险资金出资的股权创投基金的数量与规模均逐年提升,数量从2019年末的350支增加至2021年末的541支,规模从2019年末的0.89万亿元增加至2021年末的1.37万亿元。


2022年,险资做LP火力全开:据我们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12月末,2022年险资做LP出资已超140亿元。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光大永明人寿、泰康人寿、阳光人寿、长城人寿、大家人寿、英大泰和人寿、中华联合保险、国华人寿等均进行了对外出资。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根据目前险资投资到股权基金的情况来看,险资还是更加青睐业绩稳定的头部GP,能够有效平衡风险、收益和流动性,满足保险资金对于风险厌恶、有限收益和高流动性的要求。险资担心的风险主要包括,退出时间和收益的不确定性,投资资产后续估值难度较大,以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即使是“巨量活水”,也存在马太效应。险资做LP也会热衷于选择背景资源雄厚、业绩较好的综合性基金和专注某细分领域的基金合作。


2022年,第三支险资发起的市场化母基金也面世:太保长航股权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2年4月21日成立,这是一支股权母基金,已正式落地武汉基金产业基地,规模为200亿人民币,将分期到位。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太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太保资本”),主要投资领域为:能源环保、先进制造、消费升级等。


此前,中国母基金行业内首支由险资自主发起、进行财务性股权投资的母基金出现在2020年12月: 泰康乾亨股权母基金成立。一年后,第二支险资发起的市场化母基金成立:太平医疗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于2021年12月正式宣布成立,该基金管理人由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旗下的保险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太平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已完成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注册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注册规模100亿元。据悉,太平创新在该基金的管理上将采取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结合的投资策略,充分发挥保险资金“F+D”投资策略的优势。


据我们分析,保险资金的特点在于规模大、期限长、来源稳定,更加适合长期限的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尤其是私募股权母基金的投资理念相匹配。母基金作为连接资金方和优秀管理人的桥梁和纽带,是降低投资风险的有力工具和协助保险LP投资的专家顾问。保险资金与母基金投资两者在属性需求、安全要求、专业化运作及构筑投资生态等方面具有高度的契合性。


(3)上市公司


随着技术与产业变革速度的加快与企业转型升级压力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重视利用投资的方式让自身与新兴的发展力量相连接,积极在业务相关领域进行布局并为未来可能的收购并购进行准备,从而涌入了一级市场。虽然中国的相关市场起步较晚,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大中型公司和上市公司开始扎堆做起了LP设立产业基金,为资本寒冬下的创投行业提供“源头活水”:据母基金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2022年,共有380多家上市公司公告出资设立产业基金,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约7%。从出资规模来看,这些公司计划出资的总规模达到800亿元,设立基金的合计目标募集金额超过2000亿元。母基金研究中心整理出部分产业基金设立情况如下表所示。


在这些上市公司设立的产业基金中,约四成拟投向新能源、智能制造及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从单家公司出资规模来看,工业富联参设的产业并购基金募资金额最高,预计募资金额达98亿元,中银证券、方大炭素、方大特钢、华建集团、上海建工、粤水电等上市公司参设的产业并购基金规模则位列最大,均不低于100亿元,其中中银证券参设的产业并购基金预计募资金额达300亿元。平均来看,大多数上市公司设立产业基金出资额在3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


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当前产业发展快速更迭的大背景下,许多上市公司都需要寻找新的突破点,而通过投资产业基金,上市公司可以在自身研发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借助专业创投机构最大化发挥自身对产业链上下游开拓的优势,同时深入挖掘产业协同机会,实现产业升级与盈利提升的目标,在实现业务布局的同时也可以寻找合适时机退出获取投资收益。而对于GP而言,若希望获得上市公司的资金,则需要帮助其解决他们的战略布局问题,让公司短期或者是长期有较好的增长,并且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性,在把投资组合的风险降低的同时保证比较好的利益回报,同时有专业的管理输出能力,最终实现双赢,被企业选择的可能性才能高。


(4)信托


信托方面,随着科创板的推出、注册制的实行和信托业融资类信托规模不断压降,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开始探索从融资类业务向投资类业务转型的创新业务模式,股权投资信托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2022年以来,包括中航信托、上海国际信托、华能信托、百瑞信托、云南信托、国投泰康信托、中诚信托等在内的数十家信托公司参与了投资基金。中国信托业协会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末,信托资产规模为21.11万亿元,比2021年同期上升4715亿,同比增速2.28%,而2022年上半年,信托业共实现经营收入473.46亿元,同比下降21.39%,其中,信托公司运用信托资产开展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却在近三年内出现了首次回升。


信托公司发力私募股权行业,既是监管下的被动选择,也是自身寻求破局的主动出击:当前,信托既有业务饱和,而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房地产和政信业务积累风险越来越大,信托相比于其他金融机构提早面临投资标的缺失。与此同时,国内随着国际大环境应运而生PE/VC投资热潮,信托虽然有对应的融资能力,但内部结构短时间内难以转换,而成立PE子公司是一个捷径,同时也能做到风险隔离、打破刚性兑付。


信托公司纷纷设立或参股股权投资类企业的背后,是信托业的股权投资业务发展不断加速。据市场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2021年至2022年9月期间,共有27家信托机构(含信托计划)作为LP出资了72支已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基金,出资金额超过420亿。获得信托投资的GP包括IDG资本、中金资本和纽尔利资本等。


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当前产业发展快速更迭、持续压降非标融资类信托业务规模的大背景下,许多信托公司都需要寻找新的突破点,而通过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可以借助专业机构做好投资前期的判断与后期的管理,同时发挥信托自身的资金与行业资源,从而一方面实现盈利目标,一方面推动股权投资行业的发展。


8.股权投资行业迎来洗牌


疫情反复、局部地域冲突、全球金融市场动荡......诸多黑天鹅事件在2022年发生,市场情绪在巨大的不确定性下脆弱不堪,宏观大环境迎来周期,投资行业也再度迎来阵痛。纵观2022年的投资圈,许多投资机构大半年一个项目也没出手,投资人也有了失业焦虑,就连头部机构也开始把控起了项目的估值与投资节奏,美元基金LP开始观望,美元基金在国内的投资也受到一定影响,赛道方面,消费、互联网、科技金融等领域变冷迹象最为明显。

在种种事件影响下,2022年股权投资行业迎来深刻洗牌:某知名行业人士表示,2016年最高峰的时候,全国约有1.4万家风险投资机构,而当前这个数字“可能连零头的零头都到不了”。


在政策环境方面,“扶优限劣”的趋势进一步强化。


2022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规则体系,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和自律管理工作,引导私募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基协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进行修订,更名为《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起草配套指引,就相关文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隔八年,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门槛再度提高。《办法》实施差异化自律管理,落实扶优限劣理念,对承担国家战略实施任务的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做好政策衔接和重点服务,对投早投小、支持创新发展的创投基金提供差异化自律服务,对优质机构提供快速备案等便利,为真私募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增加行业获得感。《办法》加强对“伪、劣、乱”私募的有效治理和清理整顿,特别是对近年来突出的“买卖壳”“黑中介”等问题加大打击力度,大幅提高其违法违规成本,并进一步丰富自律管理手段,完善私募基金管理人注销制度,推动风险机构和不良机构有序出清,逐步净化行业生态。


2023年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全面注册制改革的来临,让创投行业的退出端确定性大幅提高,为“募投管退”疏通最后一环,有利于创投机构资金周转率显著提升。然而,机遇与挑战并存,全面注册制之下,PE/VC要面对如何做好企业管理、把握上市时机、挖掘企业持续增长潜力等多重考验。


许多投资人认为,全面注册制下,投资的“风口”也会变得难追。中国资本市场的IPO数量将会迎来新的爆发式增长,同时也对企业质量与竞争和盈利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级市场优胜劣汰的加速也会促进一级市场投资生态的完善。全面注册制下创投基金退出时的收益可能不及以往核准制下的收益,创投机构很难再靠“Pre-IPO”投资模式获利。因此,这对投资机构能否在很早的阶段就发掘出早期公司的核心价值、能否把握二级市场退出时机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会加剧投资机构的优胜劣汰。


总的来看,中国股权投资行业洗牌与格局重构都在加速,大浪淘沙、强者恒强的“马太效应”也会愈发凸显。GP市场正在发生明显变化,真正优秀、专业的机构得到的认可度会越来越高。


05 总结


2019年和2020年,中国母基金行业进入深度调整阶段,在国内国外经济环境的下行压力面前,积极调整适应,不断进取。2021年以来,面对相对稳定的政策环境,国家对经济增长要求的提高带来的资金面缓解,以及政策对于多来源资金的不断放开,中国母基金行业迎来发展的“第二春”,并在2022年进入到更加健康有序发展的阶段。


为了促进我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发展,更好反映2022年中国母基金行业的发展动向,母基金研究中心在对全国的母基金进行梳理和总结的基础上,推出本报告,希望能够全景式分析中国母基金行业当前的发展情况,为国家双创政策制订、资管新规有关细则出台(特别是解决“期限错配”问题的细则)、长期资金来源拓宽、规范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与参考。同时为母基金机构投资人及时了解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提供智力支持。


母基金研究中心致力于在快速发展、不断变动的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中为更进一步促进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解决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整体信息相对不对称、透明度较低等问题贡献自身的力量,如我们的工作中存在疏忽或遗漏,真诚希望行业内同仁对我们提出批评意见,以期逐步完善改进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和中国母基金全名单,更好助力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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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研究团队成员:

母基金研究中心:唐劲草、王爽、李瑶


附录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一)国家级母基金


(二)省级母基金




(三)国企母基金




(四)民营市场化母基金



(五)地市及区县级母基金











(六)S基金(只做S基金并没有正常母基金业务的机构)


注:(以下机构不计入本报告中国母基金全名单统计口径)

(七)外资母基金(在中国设有办事处)



(八)其他类机构LP(除母基金以外)

1、保险资管



2、银行理财子公司(目前大部分均未作为LP对股权类基金出资)



3、家族办公室/CVC(家族办公室是指非中介类或财富管理类、CVC是指在2022年作为LP比较活跃)



4、信托


5、大学教育基金会

(九)部分2022年新发起的母基金

(注:由于此部分母基金暂未设立完成或开始正式投资,因此暂未列入2022年中国母基金全名单,不计入母基金在管总规模,但已计入2022年中国母基金计划管理总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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